维权打假不应止于“3·15”

20.03.2017  01:05

  原标题:维权打假不应止于“3·15

   中国甘肃网3月17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何成军)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旨在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为产品的输出提供安全的流程,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不受损害,然而,这样的主题和活动是否长期有效?又或是昙花一现,过眼云烟?

  这几日,各级消费者协会都会通报上年消费维权十大案例。之所以被通报,其维权结果都还算圆满,不良商家的鬼蜮伎俩昭然若揭,受委屈的“上帝”亦能抚平创伤。

  但另一方面,这些案件之所以典型,实因其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性。它们就实实在在发生在你我身边。那么,想起维权亦或维权成功的究竟能有几件?绝大多数“上帝”委屈就委屈了,一是没有维权意识,二是维权成本,尤其是时间成本太高。

  对于企业商家而言,随着消费市场的日益扩大和消费者维权意识的逐步增强,“3·15”无疑是品牌宣传、形象公关的最佳契机。于是大搞活动,竞相促销,各显其能。有不良案底的,想借此争取最大化的转移消费者的视线;没有不良记录的,亦乘机在“上帝”的心里埋下可信的种子。总之,要保证在这个当口不能掀起一丝波澜。

  “3·15”的宣传推广固然非常必要,但一天的喧嚣保障不了一年的权益。一次的打击或许会对不法企业和商家带来一些影响,但要保证年如一日,在目前还只能是一曲空想。只有利剑高悬,加大违法成本,才能让企业商家面对违法的欲望敬而却步。

  安全、保质、诚信应该是根植于每个企业商家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因为这是责任,这是义务,更是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