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推诿起纠纷 崆峒工商调解获赔偿
20.08.2014 20:37
本文来源: 工商局
近日,平凉市崆峒区工商局东街工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汽车维修引起的纠纷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0元。
7月28日,东街工商所接到省局12315派单,消费者张先生称其于2014年月5月9日在崆峒区某农用车配件经销部购买价值490元的朝柴4102DB四配套发动机设备,在平凉市XXX汽配修理部安装,7月该车辆发动机总承损害,无法正常使用,于7月25日在汽配修理部更换发动机总承,材料费、工时费共计花费13300元。张先生怀疑是4102DB四配套发动机质量有问题,造成车辆总承损坏,多次找某农用车配件经销部和某修理部要求给予赔偿,但双方互推责任,不予解决。无奈张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希望尽快解决。
接到投诉后,东街工商所高度重视,由所长带领执法人员立即与投诉人联系,将三方叫到一起了解事情原委,证实反应的情况属实。某农用车配件经销部向执法人员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朝柴4102DB四配套发动机产品无质量问题。
该所执法人员又请专业人员了解原因,经多方调查了解,确定是某汽配修理部在维修过程中安装不当,造成车辆损害,遂向其详细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经多次努力协商,某汽配修理部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赔付张先生3000元,双方均认可,与8月12日将赔付款经工商人员交给张先生。
本文来源: 工商局
20.08.201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