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消费者吴先生在华亭县某汽车经销店购买了一辆汽车,经销商要求吴先生购买全套保险,并缴纳2000元的续保押金,承诺次年办理续保手续后,商家会将这笔钱退还给吴先生。今年9月,吴先生来到经销店办理续保手续,提出退还续保押金时,商家以各种理由推托不退,吴先生只好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
经县工商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查证,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向该店负责人讲解了《消法》的相关规定,最终经营者退还吴先生保险押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