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计系统认真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视频会

28.07.2017  14:21
根据国务院第681号令,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实施,是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甘肃省统计局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已于7月6日印发甘统字〔2017〕67号文件,对全省统计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做出安排部署,并组织编印了《2017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统计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印制了《条例》单行本。

7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召开学习贯彻《条例》视频会,部署《条例》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推动统计法治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宁吉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统计局在认真组织局机关参加国家局视频会的同时,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县、区)统计局同步组织收看。

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光华,副巡视员刘雅杰,总统计师路民生,局机关各处(室、中心、办)负责人和设管法规处全体人员在省局分会场参加视频会,省统计局干部职工通过国家局内网收看会议视频直播。市、州(县、区)统计局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及部分干部职工在各自分会场同步收看了视频会。

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宁吉喆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生命线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要结合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条例》对规范统计调查活动、净化统计工作环境、增强统计调查效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的作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规、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