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排部署“12·4”统计法制宣传活动

30.05.2014  19:02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和《甘肃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为做好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庆阳在全市统计系统认真安排部署这次活动。

      为切实搞好这次宣传活动,庆阳市统计局要求重点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要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在总结以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在12月4日和8日前后,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送法下乡等活动,掀起宣传活动的高潮;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大众媒体,并通过发放各类统计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深入普及统计法律知识。

      通过宣传活动,要达到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提升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