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制定《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办法》

10.10.2014  11:07
      为严格执行《统计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4〕15号)精神,省局印发了《甘肃省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办法》(甘统字〔2014〕65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已于9月19日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在内网公布实施。

      按照国家统计局通知要求,省局设管法规处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全省统计系统近年来在统计执法及案件查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完成该《办法》的制定。

      《办法》共30条,明确了设管法规处、各有关业务处室在查处案件时的职责;明确了案件信息的来源和受理及案件的核查方式;规范了约谈告诫的程序、范围及业务部门和纪检组的职责;强调了内部通报和曝光的要求和内容;强化对统计违法行为人的责任追究;对案件查处、整改时限作出了严格规定;对案卷的移送和工作纪律作了明确的规定等。

      该办法经过了多次的讨论修改,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办法》的出台,将对加强和规范各级统计部门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