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让官员身边的“狐狸”借势贪腐
秘书、司机、亲属、情人……在落马官员身边总有一些寄生于权力之上、狐假虎威的“狐狸”,令群众深恶痛绝。近来,“抓狐狸”已经成为自“打老虎”、“拍苍蝇”后最受网民关注的网络热词之一。(2014年11月5日《瞭望》新闻周刊)
众所周知,在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中,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职务犯罪时,往往与其配偶、子女等亲属和情人、秘书、司机等“关系密切”的“身边人”相互勾连、庇护,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腐败“家族化”现象。《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梳理被查处的官员腐败案时发现,这些权力上的寄生体,利用各自身份接近权力核心,以“狐假虎威”方式获得权力的溢出收益,大肆借权牟利,危害不可小觑。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起,党和国家就已经开始关注并着手治理这种腐败“家族化”现象,中央和各地均采取了一定措施,制定了一些制度,乃至通过立法,规范领导干部及其“身边人”行为,尽可能防止腐败“家族化”。特别是在1997年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基础上,2010年中共中央再次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但是,这并未能从根本上有效遏制腐败“家族化”现象。
君不见,从“自己腐”到“一起腐”再到被“一锅端”,领导干部与“身边人”形成的腐败共同体,通过瞒天过海、上行下效、顺水推舟、狐假虎威等各种方式,将官员权力“递延”,腐败面迅速扩大,导致“夫人腐败”、“子女腐败”、“情人腐败”、“秘书腐败”、“司机腐败”等案件屡屡发生,对党和政府的形象、对国家公权力公信力的破坏特别严重。
事实早已表明,领导干部身边的“狐狸”借势贪腐,既有律己不严的主观原因,也有监管缺位的客观原因,还有领导放纵的根本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严格的制度建设和查处机制,打破“老虎”、“苍蝇”、“狐狸”协同腐败的利益格局。也就是说,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态势下,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经成为定势的今天,必须为领导干部“身边人”设置“高压线”,扎紧“紧箍咒”,绝不能让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变成“超凡脱俗”、失管失教的群体,更不能让领导干部身边的“狐狸”有生存的空间和土壤。
也正因如此,笔者认为,要杜绝领导干部的“身边人”成为腐败的新力量,要遏制狐假虎威的“狐狸”“兴风作浪”的趋势泛滥,关键还在于落实好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度,让领导干部家人及其财产走到阳光下,接受群众监督举报;重点还在于把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全部纳入反腐视野,多举措构筑“防腐墙”,一旦发现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国有企业、政府采购、科研经费、民生资金等领域出现“狐狸”的“气味”,就要一查到底,彻底斩断其腐败的触角,让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对领导干部的“身边人”也有效,有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