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见义勇为上保险
28.10.2014 13:10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江西赣州市于都县政府近日为辖区100.6万居民购买“一元民生保险”,因见义勇为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的城乡居民,可享受责任保险保障,单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最高为8万元。
据了解,“一元民生保险”被保险人为于都县户籍人口,该县民政局为投保人,与人保财险于都县公司签订投保合同,以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进行投保,被保险人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享受“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两项保险服务。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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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4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