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男人送女裙的“例外”

09.12.2014  06:36

    日前,河南郑州多名残疾人向媒体反映,残联冬季送温暖,不送棉衣、被褥,却给每人发了两套少女裙裤,他们感觉很不舒服,“总有一种被施舍的感觉”。对此,省残联有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些衣物系上海一家知名女装厂家无偿捐赠,因全系女装,因此,无法根据需要发放。

    这条消息在12月8日见诸媒体后,引起各界热议,在众多批评的声音中,有人认为不应对残联“冬季送裙”过度热议,因为这只是一次“例外”,不应当过于放大和渲染,被一条女裙蒙住眼睛,伤害到“诸多爱心活动”。乍一看,这样的论调分析得既有事实依据,又入情入理,但要命的是,它并没有回答一个根本问题:残联是干什么的?

    残联是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第六条明确规定,残联的工作任务之一是: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是的,我们从中看到了理解和尊重二字,而且放在了关心和帮助的前面。

    河南省残联负责人以“过去他们曾在夏季发过棉衣,甚至发过皮鞋”试图证明冬季发女裙只是“无法按需发放”而已。但给男人发女裙,不仅是应季不应季的问题,事实上,残联负责人其实应当反过来想一想,为什么夏天发棉衣却没有残疾人过激地跑去找媒体反映。读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诸葛亮给司马懿送女人衣服,就是为了当众侮辱对方。夏天发棉衣,最多只是闲置,而你给大男人送女裙,不管冬天还是夏天,都不会让别人舒服,更体现不出一点点的理解和尊重。仅仅因为女装是捐献物资你就可以这样任性,就可以完全不顾及他人尊严?如果不是感觉受了强烈的侮辱,怎么会有多名残疾人向媒体反映?你可以说这是“一次例外”,但对接受捐助的残疾人来讲,只要是侮辱,不可能因为是“例外”就没有感觉。没有道歉,只强调“例外”,那是怎么着,侮辱一次还不够,难道还有下次不成?

    我们知道,残联的经费是由财政拨款的,残联的领导和干部吃的也是财政饭。拿着公家的钱,就应当办一些公道的事情。“手头有什么捐什么”说明,要么你懒要么你笨再或者你是又笨有懒。我们不否认爱心企业的捐助行为,库存女装捐给残联也是一种爱的表达。难道接手这批物资后,残联想到的能做的就只是直接转手捐出去?只要心里多少对残疾人有一点尊重,就不会让这批物资成为“死货”。知名女装厂的库存产品,品质应该很有保证(真要是产品有问题,那这样的捐助就应当被拒绝,因为残联不是任何企业扔垃圾的地方),在商品社会如此发达的今天,完全可以依托别的爱心人士或商家,通过义卖、拍卖、网销、直销等方式让商品变现。

    所以说,不是公众被一条夏裙蒙住了眼睛,而是我们的残联,真没有表现出多少对残疾人的尊重来。明明可以做得更好的事情,不去做,懒得做,引出非议后又百般解释,那只说明,你眼皮向上,还没有从根子上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官老爷”当久了,习惯把捐助当成施舍,习惯了残疾人对你感恩戴德。所以,这里我们必须再提醒一次:残疾人和残联负责人一样,也有自尊!蔡宁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