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廉洁自律加一道“安全阀”

01.12.2014  00:27

——省科技厅积极探索“廉考”制度建设

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干部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11月28日上午,省科技厅组织2014年度厅系统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试题涵盖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等多项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思想、战略方针和决策部署。通过学习考试,不仅给即将走上重要领导岗位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上上了道“安全阀”,也成为了该厅党员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之前必经的一道硬杠杠。

省科技厅党组对“廉考“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廉考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人事部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了有力依据,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

一是以考促学,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方法。 根据新任领导干部岗位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职能,划定具体的廉政知识学习内容,进一步加强了廉政知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由“要我学”变成“我要学”,由“被动学”变为“主动学”,通过学习,熟悉掌握党纪法规,明确上级要求,对担负的岗位职责要求心怀敬畏。

二是成果转化,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 将考核情况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及时通报考试成绩,并装入干部廉政档案。对成绩不合格者,安排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不合格者,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当年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作为评先选优人选。通过这种方式,给新任领导干部压担子,将任前“廉考”变为无声的命令,无形的推助器,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学习。以考试成绩检验学习效果,为人事部门提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有力依据,切实保障新任提拔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学用结合,有效发挥廉政学习效果。 驻厅纪检组将强化考核后的跟踪问效工作职能,不断督促新任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廉政知识学习运用,教育新任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用运手中权力,绷紧廉洁从政、从业这根弦,有效发挥“廉考”作为任前第一课的作用,充分体现党组对新任干部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