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病医保发挥作用多点时间
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自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0元(包括住院和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费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补偿标准是个人合规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以个人合规自负超过5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报销比例分段递增。
所谓大病医保是指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投保人再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但保费需通过政府招标选定的准公共医保体系。而且,在现有的医保体系中,大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往往是灾难性的,一个人罹患大病,带来的不仅是病痛的折磨,还很可能使一个家庭陷入困境。即便是目前全体成员都健康的家庭,潜在的患病危机也时刻冲击着他们的安全感。这就造成了,尽管我国新农合和基本医保已实现全民覆盖,但因筹资和保障水平偏低,仍有不少家庭因灾难性医疗支出而陷入困境,以致出现“锯腿自救”“刻章救妻”“抢钱救儿”等事。因此,把大病纳入全民基本医保,就成为制度化的社会保障,不论城乡和户籍,都可以享受,体现了公共服务的普遍化和均等化。因为,面对花费不菲不可预知的大病,不仅农村家庭需要救助,城市居民同样需要一份保障。
虽说政策已经实施,但目前还不能完全结束因病致贫返贫的悲催历史。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我们将如何建立健全由医改办牵头,发改、财政、社保、民政、卫计、保监等部门参与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并且保障“大病医保”常态化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其次,如何加强对商业保险机构的监管,督促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防止信息外泄和滥用,对违法违约行为及时处理;第三,商业保险机构如何利用全国网络优势,为参保人员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异地结算等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得到大病保险补偿;第四,如何建立大病保险信息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等等。上述这些实际问题,是实现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基本覆盖目标必然遇到也必须解决的难题,如何既实现基本覆盖,又彻底化解相关问题,考验政府的智慧和能力,也确实需要一定的时间。
而且,大病医保制度的建立,也不意味着自此就万事大吉,它理应在实践中被不停地、动态地修正、完备。笔者身边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是,友人幼子罹患白血病,在京住院治疗,费用最多时达到1.5万元一天。而儿童白血病的大病医保,其所在地的规定是每年最高报销20万元,这笔钱只够勉强抵挡不到20天。因此,笔者觉得大病医保制度的覆盖人群、应保病种、保障水平,以及加强大病医保中对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管控,应该说都还有着不小改进并完备的余地,只是这些问题都需要时间。
无论如何,尽管这次实施的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并不能马上解决一些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体现了政府改善民生的决心,也是让弱势群体活得更有尊严的一次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