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即时通信工具戴上法律“紧箍咒”

11.08.2014  00:23

  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这十条《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制”,此外,未经批准的公众账号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8月8日新华网)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QQ、飞信、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社交生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以即时通讯为诱骗手段的网络钓鱼行为正越来越多的被诈骗者们实施,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挑战。对此,各国政府已逐渐意识到管理即时通信平台的重要性,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都制定了较为严格即时通讯管理法规。

  中国,作为互联网大国,维护网络安全责无旁贷。数据显示,我国即时通信服务用户已突破8亿,其中微信有超6亿用户,约4亿活跃。6亿微信用户中大概有580万公共账号。在这一背景下,《规定》应运而生。根据《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将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管理方式,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不过,制度虽好,执行到位才是关键。再好的制度,如果不去落实,就会形同虚设。只有把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才会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为此,《规定》第九条明确提出“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建议进一步完善细化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追究严格、惩处有力。

  在笔者看来,《规定》给即时通信工具戴上了法律的“紧箍咒”。相信《规定》的实施,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使即时通信工具在更健康的网络环境下茁壮成长,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更多的快捷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