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农民看病就诊吃上“定心丸”
【本报讯】“马上就要过年了,这新农合可真是给我们家办了一件大好事啊,不然我们又得到处借钱看病了。”1月16日,拿到了2万余元报销医疗款的榆中县小康营乡村民老陈感慨地说。一年前,老陈患上了双侧股骨头坏死,在市、县医院经过多次诊疗花费不菲,家里也借了不少钱,而“新农合”却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给了他们看病就诊一颗“定心丸”。这只是近年来榆中县“新农合”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榆中县把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作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完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在做好农村卫生基建工程的同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支付方式,建立健全审核体系,为群众提供了更加快捷、有效、灵活的服务,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363825人,参合率97.29%,人均筹资标准达到480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政府补助390元,及时对新农合报销比例、住院起付线进行了调整,扩大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稳定运行,近年来榆中县不断规范和简化门诊特殊病种报销程序,实行省、市新农合管理平台并行运行和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实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信息化管理。加快推进新农合惠农“一卡通”工作,切实控制医疗费用,实行目录外用药、特殊检查患者签字及“一日清单”等制度。
在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同时,榆中县以“工作落实年”行动为契机,完善城乡医疗基础设施,目前全县已建设完成医疗卫生机构368个,村卫生室269个,从业人员2217名,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实际开放床位1513张。继续实施百名医师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工程,市县16名中级以上医护骨干对口支援园子、贡井等4家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题讲座55次、教学查房66次、培训人员889人次。及时对2014年住院个人自付超过5000元参合患者进行大病保险补偿,同时做好2015年补偿信息核对和补偿结果备案工作,截至目前,普通门诊补偿12万人次232.37万元,大病保险1119人次429.95万元,新农合即时结报率、报销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