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念好权力运行“紧箍咒”

08.05.2015  11:40

  《兰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意见》日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意见》,我市将逐步建立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利剑”。

  《意见》指出,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转移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科学把握全面审与重点审的关系,避免重复审计、重复延伸单位或项目,实现前次审计项目与此次审计任务有效衔接。

  今后,市审计部门将重点配合省审计部门做好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确保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对政府组成部门及重点单位、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轮审一遍,并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干部纳入审计范围。对财政资金收支量相对较少、经济活动相对单一、单位运转比较正常、承担经济责任不多的部门单位,或接受财政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时间不满一年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再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采取其他办法实施监督。开展对县区重点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全覆盖。对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在审计思路方法上,将综合运用查账、走访、现场视察、审计公示、实名举报、履职效果测评及个别谈话等多种审计手段,实施全方位立体式审计。对特别典型的将通过有关媒体公开,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和反腐“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