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结婚5年后才知妻子有婚史比自己大11岁

07.07.2014  19:33

  中国兰州网7月7日消息  和妻子结婚六年,直到债主不断闹上门后,在嘉兴工作的小郑才发现自称“公务员”的妻子还隐藏了很多“大秘密”。

  小郑,是一名80后的北方小伙,几年前来到南方打拼事业,在一家经济效益不错的公司上班。事业稳定的小郑想寻觅自己的另一半,可以安个家。

  2007年4月,通过网络,小郑认识了年轻貌美的晓红,晓红自称比小郑小一岁,在政府机关工作,是一名公务员。当时小郑对晓红的各方面都很满意,俩人热恋半年后,于2007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晓红为小郑生了一个女儿。

  正当小郑沉浸在美好的婚姻生活中时,一件事情的发生将他拉回了现实。

  婚后第五年的一天,有放高利贷的人找上门来告诉小郑,现在小郑家里的汽车,已经被晓红抵押给了他们,要小郑立刻去办过户手续。同时,小郑经查询发现,给晓红拿去买房的几十万元钱,晓红也没有花在买房子上。

  此时此刻,小郑才回想起当初的种种“不正常”。他与晓红结婚登记的时候,晓红的身份证上的年龄竟然要比自己大11岁,但晓红解释说,这是因为她在保密机关工作,今后可以提早退休,有更好的福利,才托人将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改了。

  如今,在小郑的再三追问下,晓红才承认自己确实比小郑大11岁,也不是在政府机关工作,只是一家公司的普通销售员。

  当小郑如梦初醒的时候,已为时已晚,晓红已欠下高额的高利贷,经常有债主上门要债,小郑的生活为此陷入窘境。

  2013年2月,小郑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令小郑意想不到的是,在庭审中,晓红又曝出个“大秘密”:她竟然承认自己曾有过婚史,且生育一子。小郑气得火冒三丈。

  法庭上,晓红恳求小郑能原谅她一次。当时,法院认为夫妻双方感情还未完全破裂,因此判决不予离婚。

  然而半年过去了,双方的关系毫无改善,小郑又一次来到嘉兴南湖区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连续两场离婚官司,晓红只得同意离婚,最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两人的孩子由小郑抚养,小郑悔恨当初太大意,但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