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四个结合”推动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工作深入开展

25.11.2015  14:56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和《甘肃省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办法(试行)》,促进“两好两促”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突出检察机关自侦办案效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礼县检察院采取“四个结合”方式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工作,保障专项活动和约谈工作务实有效推进。
      一是与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相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而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则是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效果的有效方式。首先是加强与控告申诉、反贪、反渎、公诉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从举报线索受理、侦查、审查起诉等环节入手,对存在的非规范职务行为和发现的职务犯罪行为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从而确定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对象。其次是加强与办案人员的联系沟通,共同研究分析发生非规范职务行为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原因,有针对性的确定预防职务犯罪约谈的重点内容和预防办法措施。把预防职务犯罪约谈作为查办职务犯罪的有效延伸,从源头上消除隐患,消除犯罪念头,达到预防工作警示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做到查办职务犯罪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与“两好两促”专项活动相结合。“学好法、用好权,促公正、促清廉”专项活动是促进依法规范履职,公正廉洁用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当前具有很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预防职务犯罪约谈作为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工作与整个专项活动有效结合起来,通过对重点行业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约谈,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而推动“两好两促”专项活动在全县党政机关纵深开展,达到提高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法治思维能力的目的。目前,我院已对四个重点单位和乡镇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是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结合。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群众反映强烈但不构成犯罪的问题向被约谈单位进行全面准确地通报,对被约谈的单位进行警示提醒,引起被约谈单位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高度重视,加大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和防范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用权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因非规范职务行为而引发职务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相结合。预防职务犯罪约谈的目的是拓展预防渠道,增强预防效果,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把预防职务犯罪约谈作为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工作中长期坚持,常态化开展。实践中准确掌握警示提醒、训诫督导和责令纠错三项约谈类型,对存在非规范职务行为和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约谈,帮助剖析原因,完善相应制度,制定防范措施,消除犯罪念头和隐患,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
      通过把预防职务犯罪约谈与以上四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保障了约谈内容和措施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延续性,达到预防约谈工作重预防强效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