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差旅接待会议等经费全用从公务卡结算

26.10.2014  10:27

  原标题: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差旅接待会议等经费全用公务卡结算

   中国甘肃网10月2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首席记者 梁峡林 实习生 马逸群)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的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意见》,今后,不得违规安排财政资金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的,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

  《意见》明确,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组织运转经费等项目支出等。支出预算要确保民生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基本支出、民生支出没有足额保障的县市区,除应急、救灾等突发事件支出外,一律不得自行出台新的增支政策,不得安排新的政府投资工程或项目等其他支出事项。坚持依法治税,纠正越权减免税和随意批准缓税、欠税、包税以及征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

  《意见》提出,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不得违规安排财政资金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差旅费、接待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银行转账的,全部使用公务卡结算。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