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经贸团在伊朗召开伊朗贸易与投资情况报告会

21.08.2014  01:13

中国驻伊朗大使馆经商参处郭传维参赞主讲、甘肃省外贸协会秘书长王时主持会议

 

  8月12日上午,甘肃的经贸代表团诚邀中国驻伊朗大使馆经商参处郭传维参赞在德黑兰独立酒店会议室向我省全体参展人员介绍了中国与伊朗双边贸易情况和投资情况。郭传维参赞讲,中国甘肃的经贸代表团高规格访问伊朗,并在德黑兰和库姆省举办了系列推介活动。这是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这一构想以来,首个访问伊朗的中国省级经贸代表团。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这对增进甘肃与伊朗双方友谊,达到相互学习,相互了解,相互交流,不仅进一步密切感情,也推动了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受两伊战争影响,由于西方国家对伊朗的制裁,西方国家企业在伊朗国内投资终止,自2013年以来随时西方国际对伊朗的制裁石油款项的有条件解冻,本国政府及企业十分愿意与中国企业合作。目前伊朗国内投资环境良好,重点城市治安稳定,是中国企业进入伊朗投资的最佳机会。伊朗地处亚洲西南部,面积164.5万平方公里,石油、天然气和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石油和天然气探明可开采储量分别为195亿吨和28万亿立方米,均居世界第二位,由于产量丰富,国能能源价格十分低廉。伊朗加快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也日益迫切。伊虽然拥有丰富的人力和自然资源,但先进技术、设备及管理人才相对匮乏,为中国企业在伊拓展业务提供了潜在的机遇。近年来,中国与伊朗双边贸易不断深化,贸易额持续增长。中国对伊朗出口以机电、运输工具、化工、钢铁制品等为主,从伊主要进口原油、矿石、初级塑材、农副产品等。2013年,中伊贸易额为395.4亿美元,同比增长8.4%;双向投资达到10.6亿美元,中国企业在伊工程承包合作完成营业额21.8亿美元。


  郭传维指出,为了促进发展,伊朗先后出台了“伊朗自由区投资法规”、“伊朗自由工业贸易区管理法”、“伊朗自由区外国人签证办理条例”、“伊朗自由区国有土地和自然资源使用法规”、“伊朗自由区进出口及关税法规”、“伊朗自由区费用征收规定”、“外国人进入和居住在自由工业贸易区的规定”、“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自由工业贸易区银行金融业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来促进吸引外资。尽管伊朗政府制定了上述吸引和保护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但由于伊朗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一切经济政治活动首先应服从于宗教。伊朗投资法律仍然有待于健全,税收体系相对复杂,政府办事效率较低,外汇管制措施严格。在伊朗投资仍需高度重视项目风险管理工作。


  郭传维说,伊朗已成为中国在海外工程承包、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最主要市场之一,成为中国在西亚和海湾地区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之一。他强调。考虑到伊朗特殊的投资环境,要在赴伊投资前,必须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研究,慎重选择投资地点和合作伙伴,充分掌握注册和投资合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核算劳动力、固定资产、税务等投资成本。与伊开展贸易往来,进行商务合作时应严格遵循国际贸易惯例,无论贸易额大小,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切不可轻信口头承诺,同时应谨防先发货后付款、不提货拖延清关、更改单证、赊帐和拖延货款等纠纷隐患。最后,他用案例阐述了伊朗投资的政策法规、投资伊朗的风险及中国企业投资伊朗的注意事项。

甘肃的经贸代表团参展代表近百人聆听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