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成旅游监管盲区 无资质经营是监管重点

13.06.2014  18:08

  中国兰州网6月13日消息  国家旅游局6月4日通报了“五一”小长假期间集中开展旅游市场规范检查的情况。通报指出,旅游市场中仍然存在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虚假广告宣传和诱导购物等问题。

  通报中称,此次检查共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企业219家,其中旅行社123家、饭店9家、景区10个、购物店41家、车船公司2家,其他34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从业人员174人;对导游员检查14495人次。

  同时,通报还提出旅游市场的一些突出问题,如违法违规经营问题突出,一些非法中介组织存在以低价格宣传旅游线路,招徕游客的行为;网络经营旅游亟待加强管理,部分网站涉嫌假冒知名旅行社招徕旅游者;一些自然人通过网店及微信客户端招徕组织接待旅游业务;部分电商、在线旅游网站未按要求在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部分景区和旅行社节假日接待能力不足;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构建设能力不足;行业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星级饭店仍“重硬件、轻软件”,存在投诉台账建立不完善,投诉电话公示不到位,维修保养不及时的现象;部分旅行社和导游缺乏责任意识和职业素质,关注点不用在讲解景区景点风土人情上,而在劝说消费者购物和增加自费项目上等。

  在正规旅游企业受到《旅游法》等法规监管的同时,无资质从事旅游业务的行为借网络泛滥,成为目前最大的监管盲区。在今年的“五一”长假之前,针对旅游市场的乱象,国家旅游局曾专门发布通知,要求集中规范整治旅游市场。重点瞄准了“黑旅行社”、“野导游”等旅游业乱象,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无证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

  网络无资质经营是监管重点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微信、QQ群甚至一些APP上充斥着大量资质不明、真假难辨的低价揽客信息,成为旅游纠纷投诉的重灾区,给旅游者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对此,国家旅游局指出,将重点监管“无许可证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无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活动”。具体是检查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服务单位,特别是网络经营者、社会自然人等,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的行为,以及导游、领队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国家旅游局首次把网络经营者作为重点规范检查的对象,其中的一大原因是,很多没有资质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会自然人等,都在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信息、组织旅游活动,并不受监管。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近,有旅游网站APP推出一项服务,没有导游资质的任意当地人匿名注册该网站,便可以接受外地游客的预约,提供导游服务。这是典型的未获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在无管理培训的情况下,违法从事旅行社、导游业务。这种服务方式一出现就在各地引发了多起投诉纠纷,引起了旅游管理部门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