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兰州市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14.07.2016  14:36
    靠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兰州市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2016年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市安委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制定出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企业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车间(区队)、工段(班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党组书记、工会主席、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段(班组)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进行了明确。“两个清单”的出台,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完善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市安委办要求,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两个清单,要对照清单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辨析和隐患自查、自改治理机制,坚决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要求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真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两个清单,并将两个清单落实情况纳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的考核之中,促使生
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