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召开靖远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进点会

16.12.2014  20:19

  12月10日,省审计厅召开靖远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进点会。厅党组书记、厅长武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编办副巡视员刘顺良、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级)苏琦、省纪委案管室副主任肖光元、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正处级组织员李中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和审计公告,介绍了审计实施方案。靖远县委书记郑钰、县长刘力江分别就任职以来经济责任履行和机构编制情况作了述职报告。

  武毅厅长指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宪法》和《审计法》明确提出要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要求,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促进提高执政能力、维护群众利益、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以“三权一廉”和“五大责任”履行情况为重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二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具体措施。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三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的要求。要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和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和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四是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通过审计,揭示和发现问题,超前警示,变灭火为防火,充分发挥审计系统“免疫系统”功能和反腐“利剑”作用,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转型升级,逐步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新格局。

  武毅厅长强调,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审计,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全体审计人员要突出审计重点,明确目标要求,做好“八审八看八关注”;要坚持依法、廉洁、文明审计的原则,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审计质量,严格审计纪律,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审计任务。

供稿:经责一处    安瑞馨    赵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