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经济带十海关下月起互联互通

23.04.2015  02:27

    【本报讯】从5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在甘肃等9省(区)内的兰州等10个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区域内海关实现互联互通。我省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在兰州、青岛、西安、乌鲁木齐等区域内的任一海关报关,无需再在异地设分支机构及办理海关备案手续。4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兰州海关副关长张春中介绍相关情况。

    据介绍,自5月1日起,海关总署将在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9省(区)内的青岛、济南、郑州、太原、西安、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拉萨等10个海关启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兰州海关关区,即我省所有行政区域,将整体加入改革。我省向西将可打通经过新疆连通中亚直达欧洲的陆上物流大通道,向东则可畅通经过山东、天津和江苏连云港等沿海口岸直达日韩,远赴欧美的海上物流大通道。

    据悉,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最大亮点就是进一步程度简化和规范通关手续、降低物流成本、便利企业通关,形成“多地通关,如同一关”的通关一体化格局。区域内10个海关实现互联互通。一方面海关实现执法互认,企业在一个地方办理的注册、备案、核销等手续,在另一海关同样适用。另一方面,一体化改革将依托科技手段,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构建覆盖全区的信息网,从而实现通关、查验、物流等信息的全面共享。海关省掉不必要的重复审批手续,最大限度尊重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纳税、验放地点,选择通关方式,省却了来回奔波之苦,充分享受通关一体化带来的贸易便利。

    改革前在我省注册的一家代理报关企业,只能在本关区内也就是兰州海关报关。一体化后,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在兰州、青岛、西安、乌鲁木齐等区域内的任一海关报关,无需再在异地设分支机构及办理海关备案手续。企业根据物流需求,自由选择空运、铁路、陆路等联运方式。对多式联运途中的货物换装、拆拼作业,不再分别进行转关申报。实行物流全程一次性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予以直接放行。

    目前,兰州海关已对海关业务流程进行了相应调整,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在我省的顺利实施做好了准备。      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