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经济学思维搞腐败?no zuo no die!

05.11.2014  20:14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多年来,曹鉴燎以权力为筹码、用经济学思维“运作”腐败产业,营造贪腐产业链,涉案金额高达近3亿元。

    曹鉴燎早早就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长期操盘广州部分黄金地段的新城开发和旧城改造,却搞出一套“腐败经济学”。用经济学思维搞腐败、用党和人民赋予他的公权力大发不义之财,恰恰应了那句网络流行语“no zuo no die”(不作死就不会死)。

    近年来落马官员如过江之鲫,但曹鉴燎案“亮点”依然多多:上级给下级送钱、拒绝组织提拔、培养“腐败合伙人”等等。看起来都是违反常规之举,但从腐败角度来说都是“按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腐败的多干,不利于腐败的不干。

    譬如曹鉴燎当沙河镇委书记时不同意组织提拔,看似不合情合理,但那时他屁股底下的职务“含金量”高,1992年就有港商为拿项目给他送上200万元巨款,确实是“按经济规律办事”;后来又同意到区里任职,是发现了规划建设珠江新城有更多赚钱机会,也是“按经济规律办事”。

    深谙“腐败经济学”的曹鉴燎,本质上属于那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甚至把当官作为发财渠道的贪腐官员。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曹鉴燎有此想法,身边自然不乏商人老板前呼后拥。为了在项目开发、公司经营上得到关照,老板们不惜斥巨资买别墅、建会所,甚至为曹鉴燎的情人支付高达上千万元的“分手费”。

    官商勾肩搭背、狼狈为奸、疯狂敛财,损害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公信,损害的是人民群众与守法企业的利益。曹鉴燎在被审讯时反省说“跟老板走得太近,离组织太远,身份不分、立场不分、钱物不分、环境不分、是非不分”。所谓“人在做天在看”,不管经济学知识多渊博,一旦用错了地方、走上了歧路,搞出“腐败经济学”,结果必然是撞上高压线、树倒猢狲散。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曹鉴燎必然会受到法律惩处。我们期望,反腐工作者能从类似案件中总结借鉴经验,从“查案反腐”走向“制度反腐”,未雨绸缪,多架反腐“高压线”,时时通上“高压电”,让曹鉴燎们“用经济学思维搞腐败”成为痴心妄想。(詹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