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措施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金

10.08.2016  18:40

  原标题: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为实体经济企业减负降本

  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金

  制图/许天野

  8月9日,本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日前下发的《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采取多种措施为实体企业减负,降本增效。

   1 多行业实现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1-2年降本增效取得初步效果,3年左右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平均税负、涉企行政性收费、企业“三项费用”占比、社保缴费比例、物流总费用率等显著降低。

  积极推动普遍性降费。加大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全面代替营业税。对从事符合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全面停征地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项目和涉企服务收费。

   2 缴存社保确有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建筑业企业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从2016年5月1日起的两年内,我省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1.5%。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工伤保险平均缴费率由1%降至0.75%。

  2017年底前,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在期限不超过一年内缓缴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满后需足额补缴各项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再次申请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困难企业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免收滞纳金。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缴存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批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

   3 停止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继续对小微企业、经济适用房建设、养老医疗机构、绿色农产品运输等实施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取消注册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消防安全培训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施工质量检测鉴定技术服务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全面停止征收地方价格调节基金、矿产资源补偿费。

  对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4 ETC用户通行费优惠5%

  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大力推进大用户用电直接交易,2016年安排直供交易电量300亿千瓦时。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下调至1.43元/立方米。合理降低一般工商业、中小微企业用电价格。3年内免征新增工业、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用。重点保障年度重大项目中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项目用地,对工业用地探索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年限等方式供应。

  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扩大ETC(不停车电子收费系统)推广范围,给予实体经济企业ETC用户5%通行费优惠。(兰州晨报记者梁峡林 实习生郭晨)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