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全国文明单位验收检查组莅临兰州石化学院验收检查文明创建工作

15.12.2014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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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文明办的部署,12月12日,省文明办副主任仇颖琦一行4人对兰州石化学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验收检查。

学院在综合服务中心广汇厅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汇报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方明主持会议并作了题为《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国内一流示范性院校建设》的专题工作汇报。学院领导、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民主党派、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汇报会。

仇颖琦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兰州石化学院的文明创建工作。她指出,省委高度重视此次全国文明单位检查、评估工作,专门从省直属单位抽调成员组成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材料审核等环节进行验收检查。兰州石化学院能够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指标要求落实创建工作,在很好地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学院各项工作之中,紧密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创建制度完备,活动丰富,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检查组将根据在全省各地、各单位检查的结果,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将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到国家文明委。她还对学院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会上,验收检查组对学院文明创建工作档案资料进行了认真查阅,对学院前期扎实、有效的准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汇报会前,验收检查组一行还在学院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对学院第四工业中心、教学安防指挥中心、校史馆、化工博览馆、道德讲堂、大学生活动中心等教育、教学场所进行了实地考查,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取得的成就给予热情的赞扬,对学院示范性院校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再上新台阶给予由衷的期待和厚望。

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是兰州石化学院进一步推进事业发展、谱写职教新篇章的重要战略选择。兰州石化学院自2004年成为省级文明单位后,就提出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2010年学院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并在2013年通过了复评。经过全院师生多年来同心同德、全情全力的努力和奉献,学院文明创建工作正在朝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学院将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一步提升办学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拓展学院发展的空间,更好地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供稿:兰州石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