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景海: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全面推开社区矫正

28.06.2014  00:18

  本网讯 6月27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主持会议并讲话。杨景海强调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确保实现社区矫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景海指出,社区矫正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矫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甘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司法部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社区矫正作为司法行政一项重点工作,科学谋划、深入推进。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为我们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的重要讲话和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杨景海在讲话中总结了我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4年来取得成绩。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规范逐步健全,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措施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机构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881人、解除矫正15308人,目前实际在册14573人,平均再犯罪率低于0.2%的全国平均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景海强调,结合我省实际,下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重点在六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要高度重视协作配合,着力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上下功夫;要充分运用法治手段,着力在加强监督管理上下功夫;要牢牢把握核心任务,着力在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上下功夫;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在社会适应性帮扶上下功夫;要全面加强基础工作,着力在推进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

  杨景海指出,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的执法工作,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社区矫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确保实现社区矫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要全面落实省上四部门《关于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意见》的要求,还没有设立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的市司法局年内必须设立、县区司法局明年上半年必须设立,已经设立的社区矫正专门机构至少配备2名执法人员。要探索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服务管理中心,完善社区矫正宣告室、报到室、监控室、矫正教育室、心理咨询室、档案室等执法功能,集中统一行使县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调查、接收、审批、司法奖惩等职能。

  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调剂乡镇富余工作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充实县区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要学习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专门执法队伍,有条件的市县可以先行先试、创造经验。

  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保障建设。要切实抓好社区矫正经费落实,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转发的《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意见》,将社区矫正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探索建立动态增长机制,以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发展需要。大力推进场所设施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建立社区矫正场所设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接收宣告、集中学习和培训。

  要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基层创造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对典型模范人物要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平安甘肃、法治甘肃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司法厅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