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曾建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

27.08.2014  18:33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作出决定,追授江西省吉安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曾建同志“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称号,并要求在全国组织系统广泛开展向曾建同志学习活动。

   决定指出,曾建同志参加工作40年,历经多个工作岗位,在组织人事部门工作13年,分管组织工作5年。他对事业特别能奉献,身患肺结核多年,仍长期带病坚持工作,宁可身体透支,不让工作欠账。他对工作特别爱钻研,刚调入组织部时,面对文件收发等琐碎工作,他建立一整套公文处理制度,成为市直单位学习借鉴的“蓝本”。他对群众特别有感情,在峡江县分管组织工作时,为了解干部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他走遍全县1000多个自然村组,6年间写下了60多本民情日记,一条毛巾、一双解放鞋、一双雨鞋、一顶草帽一直与他相伴。他对自己特别讲严格,担任县级领导多年,始终严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廉政纪律,没有报销过一分钱私账,从不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友办私事,也没有亲友沾过他的“”。

   决定强调,曾建同志用自身的实际行动,模范践行了“三严三实”要求,生动诠释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充分体现了组工干部安心本职、专心致志、迷恋至深的精神追求。他是新时期组工干部的优秀代表,是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榜样。广大组工干部要以曾建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心系群众、以民为先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事不避难的进取精神;学习他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的过硬作风;学习他淡泊名利、廉洁自律的高尚情操。要以曾建同志为镜,深学细照、见贤思齐,深入查找自身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和弘扬“安、专、迷”精神上的不足,真正做到学先进、见行动,以一流标准、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

   决定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把开展向曾建同志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专题讨论等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在组织系统进一步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