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融合发展浅析
2015年是全国税务系统绩效管理推进年。甘肃省地税局按照全国税务绩效管理工作会议和王军局长多次批示精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狠抓落实,结合本省地税实际,逐渐形成了“台账+分析+反馈”的闭环绩效运行模式,有力地推动了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融合发展。
厘清责任,“台账”一本清。过去执行的“两制”考核、目标责任制考核,通常是季度、半年度、年度集中考评,对日常税收工作不能做到实时管理和监控,组织考核的压力没有传导到每位干部职工身上,个人所承担的工作也未对部门绩效的整体提升给予有力支撑。绩效管理将个人绩效无缝嵌入到组织绩效中,重过程管理,在对指标的运行情况全过程动态跟踪,抓“实”、考“准”被考评单位真实工作业绩的同时,将组织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形成绩效人人有责,组织和个人融合发展的生动局面。通过组织绩效监控台账,考评主体按照指标节点时间,实时采集考评数据,规范考评部门内部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运行程序。由承担指标考评职责的工作人员,依据指标考评标准和细则,采取案头审核被考评单位填报的工作资料、实地查访核验等考评方法,从指标是否逾期、附证资料是否齐全、工作完成质量三个维度,初步确定被考评单位的得分;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确认;最后部门绩效联络员进行复核,录入绩效管理信息系统。这样一来,“台账”就变身为记录个人工作任务分解和个人努力程度的历史数据资料。
剖析问题,“分析”究其根。以往的考评工作中,存在着为考核而考核、考核标准不清、大而化之的问题,忽视了考评主体对被考评单位具体工作的过程指导。通过组织绩效指标分析,对考评指标从基本运行情况、取得成效、扣分情况及原因、改进意见建议四个维度,具体分析绩效管理实施后工作发生的变化、指标对推动工作落实和提质增效发挥的作用、被考评单位工作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怎样改进等问题,形成考评主体对被考评单位即时、准确、务实的指导。个人绩效管理中,“分析”侧重于自我鉴定。个人根据测评结果,分析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努力程度、团队协作、行政效能、作风纪律、学习成长等共性管理方面存在的差距,持续改进工作,不断追求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完善。
差异管理,“反馈”促改进。“无差异,无管理”,如果考评工作中,被考评单位的分差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努力的程度和取得的成效,绩效管理就会流于形式。考评主体当“老好人”,碍于情面,考评中体现不出工作“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被考评单位就不清楚自己的差距在哪、问题在哪,绩效管理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组织绩效中,通过定期的通报反馈,直接的、透彻的向被考评单位指出存在的问题,红脸出汗,推动被考评单位持续改进工作。个人绩效中,即时沟通反馈,指导、帮助部门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激发其改进工作、提高效能、成长进步的动力和活力。
行政的生命在于效率。“台账+分析+反馈”的闭环绩效运行模式,激活了省局机关行政效能的一池春水。现在,时间节点控制工作进度,预警亮灯提醒工作即将到期,逾期扣分惩戒未按时完成工作的部门和责任人,工作按期办结率有了明显的提高。
变化的不仅仅是这些,工作质效也有了显著的提升。税务信息完整率、税务登记信息差错率,是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指标量化考评和严格的指标考评运行,全系统税务信息完整率由2014年试运行初期的83%上升到2015年1季度的98.09%,税务登记信息差错率由当时高达10%以上下降到2015年1季度的0.3%,税收征管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落实 ”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的重大税收政策,该指标采取基准考评法,将政策受益面的基准比例定在95%,超过基准比例1个百分点,可以获得0.5的加分,而达不到基准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这样,指标指明了工作努力的目标,形成了工作竞争机制,关键就在于考评。台账,明确部门绩效管理员、指标具体负责人、部门领导的责任;分析,指出了被考评单位未达基准比例的原因及改进建议;反馈,指导被考评单位及时完善工作措施,努力达到考评标准。即使是“虚”的指标,如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建等工作,有指标标准的指引和“台账+分析+反馈”闭环绩效运行模式,工作有抓手,落实有措施,违规有惩戒的工作责任链条正在形成。而对个人来讲,“台账+分析+反馈”使每个干部职工都有了明确的工作责任和努力的方向,个人的贡献受到组织的尊重,组织的发展需要个人的成长进步,组织和个人联系更加紧密了。
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张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