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甘肃高校新型智库(人文社会科学)的通知

24.05.2016  17:43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精神,着力服务我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如期实现“十三五”期间转型发展、扶贫攻坚、与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切实提升甘肃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开展咨询研究、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能力,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决定在2015年首批启动建设甘肃高校精准扶贫智库的基础上,继续支持建设若干个甘肃高校新型智库(人文社会科学)。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请条件

在人文社会科学相关领域已有较好的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注重实证研究,依托学科有优势的高校可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条件见实施方案。

三、申报办法

请按照《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做好具体申报工作。各申报智库需填写《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建设申报书》(附件2),学校相应管理部门应该认真审核,将申请书一式5份,有关支撑材料一式1份,经学校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每校限报2个。

2015年首批确定建设的5个智库后续建设、考核等工作,按照《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四、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纸质版(需经学校审核同意盖章)及电子版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宣教处。

联  系  人:邓    伟    车一博 

联系电话:0931-828390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12楼1212室,邮编730000

附件:1.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实施方案(试行)

            2. 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申报书.doc                                                                      

                                                           

                                                                              甘肃省教育厅          中共甘肃省高校工委

                                                                                                              2016年5月24日

 

 

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实  施  方  案

(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精神,推动甘肃高校紧紧围绕我省转型发展、加快扶贫攻坚、与全国一道进入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提升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和区域高水平大学建设,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就实施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人文社会科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以服务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为宗旨,紧紧围绕甘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聚焦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突出扶贫攻坚、教育发展、一带一路、核心价值、依法治省、民族宗教、边疆稳定、党风廉政等重大问题,开展高层次战略咨询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和长期跟踪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管智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始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立足国情省情,充分体现甘肃特色、甘肃风格、甘肃气派、甘肃话语。

坚持服务大局,紧扣甘肃需求。紧紧围绕甘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大课题任务,省委省政府决策急需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政策建议。

坚持科学精神,突出专业高端。坚持求真务实,理论联系实际,强化问题意识,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凝练主攻方向,发挥专业特长,形成独特的综合研判和战略谋划能力,拿出质量高、效果好、针对性强的研究成果。

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组织管理。遵循高校智库发展规律,推进智库建设从分散向集聚转变,从封闭向开放转变,从单兵作战向联合攻关转变,促进优化组合,协同创新,激发活力。 

三、建设目标

        甘肃高校智库建设要按照甘肃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先进、贡献重大的总体要求,优化整合各高校现有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资源,彰显甘肃意识,凸现甘肃情怀,形成甘肃方案,服务甘肃发展,力争未来三年在全省高校建成10个高水平人文社会科学新型智库,引领其它智库发展;建成100位咨政专家组成的核心人才库。

(一)建成支撑甘肃发展的高校新型智库,成为甘肃改革发展决策的建言者、社会舆论和民意的引导者,成为在国内有重要影响的思想库和创新源。

(二)建立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的咨询咨政制度,不断完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机制,使高校智库成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可信任、可依赖的咨政服务平台。

(三)形成高端战略人才集聚的高地,通过建立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实质贡献为标准的评价和激励机制,激发优秀创新人才参与决策咨询的能力和活力。

(四)建成高水平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积极推进我省高校智库平台与国内一流智库的交流合作,加快国际化步伐,提升甘肃高等教育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四、申报和遴选

(一)申报条件

  1、依托学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且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相关人文社科基地、研究院、中心(所)等实体机构支撑。

  2、近3年来在服务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已有良好的研究成果积累和专家团队。

  3、已建有比较稳定的决策咨询服务平台与机制,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且已有一批成果被市(州)以上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采用。

  4、已与国内外高水平智库或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交流合作研究机制。

  5、智库负责人一般为教授(研究员),年龄不超过57周岁,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高校智库建设鼓励与党委政府、科研院所、社会组织、各大企业等共同联合组建智库,广泛聚集各类创新资源要素,提升高校智库建设的开放性、实践性和创新性。

(二)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智库应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填报《甘肃省高校新型智库建设(人文社会科学)申报书》,并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教育厅(高校工委)。

          2、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组织相关专家对拟申报的智库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意见,遴选确定支持建设的智库。

        五、建设周期

  高校智库建设周期为4年,实行年度、中期和期满绩效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各高校要为智库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备,为参与智库研究的专家、学者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服务支持。

(二)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对入选建设的智库首次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各高校按照1:1的标准给予配套,主要用于智库前期建设的基本投入。以后按照智库提交咨询报告的质量、数量及领导批示等业绩情况,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原则上经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签报省委省政府的咨询报告,每篇资助经费1至4万元,各高校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给予一定的配套支持。对质量高、影响大的咨询报告实行单独奖励制度。

(三)推进高校智库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提高应用对策成果的评价等级和呈现层次,实施以贡献和质量为导向绩效评估办法。鼓励各智库通过成果转化、主动服务、后购买等方式从党委政府及社会多方筹措建设经费。

(四)建立甘肃高校新型智库年度主题论坛制度,形成常态化的智库学术交流互动机制。

七、考核评估

1、智库考核评估主要以咨询报告被领导批示、建议采纳、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为重点,核心是考察研究成果对党委政府科学重大决策的支撑作用,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每个智库原则上每季度提交一份咨询报告,重在质量水平。

2、入选建设的智库完成的咨询报告,由智库直接报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编印“甘肃高校新型智库专报”,根据质量遴选,签报省委省政府或呈送相关厅局。

3、入选建设的智库应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工委)的有关要求和智库建设目标任务,制定四年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审核备案。

4、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对智库的考核采取年度、中期、期满绩效考核三种形式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咨询报告完成情况,没有完成任务的要求限期整改;中期考核重点考核咨询报告完成情况、智库自身建设发展情况、经费支出情况等,对咨询报告提交数量少、质量低的智库,取消智库建设资格;期满考核重点考核智库自批准建立以来各方面的建设发展情况,对建设发展好的智库直接滚动进入下一建设周期,特别突出的加大支持力度,对没有完成建设目标的,取消智库建设资格。

甘肃高校新型智库(人文社会科学)建设由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宣教处具体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