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院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5.03.2017  12:32

        近日,按照天水市院机关党委《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的要求,天水市院各党支部积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自身问题,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更好的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发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第一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坚决反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把党建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二是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学习内容紧贴时政要闻,激发党员学习积极性,保证学习效果;三是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严格对照《党章》规范言行,争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
        会前,为保证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各支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准则》、《条例》等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合格党员标准,增强了搞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以支部为单位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各支部书记认真撰写了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支部成员撰写了个人发言提纲,列出问题整改清单。会上,支部书记通报了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机关党委要求各党支部和班子成员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以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