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组织指导组要求全省社会组织党员广泛开展“两学一做”“四个一”主题实践活动

04.07.2016  22:06

    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的思想意识和行动自觉,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省社会组织指导组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社会组织党员广泛开展“四个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通知》要求,全省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以“我是共产党员,先锋表率从我做起,政治生活从我严起,促进发展从我干起,服务社会从我抓起”为主题,组织广大党员广泛开展4项活动: 一是 开展一次宣誓活动。 6月份,以党组织为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单位内部或赴烈士陵园、红色圣地等相关场所,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祭扫瞻仰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庆祝党的生日,缅怀党的丰功伟绩。 二是开展一次征文活动。 7月份,每名社会组织党员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撰写一篇党建主题文章,经党组织评比筛选,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推荐,择优刊登在省社会组织网站等有关媒体。 三是开展一次演讲活动。 8月份,以党组织为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围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社会组织党员、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这一主题,举办一次演讲比赛活动,引导全体党员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四是开展一次调研活动。 9月份,以党组织为单位,组织所属党员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一次执业调研活动,集体深入查找、研究分析执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形成一篇有分析、有见解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通知》要求,省属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州)民政局、兰州新区社会保障局和甘肃矿区民政局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好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要处理好系列主题实践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    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