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季活动的通知

20.04.2015  19:52

各市(州)残联、文广新局,甘肃矿区残联: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关于“我们要通过文艺作品传递真善美,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的讲话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残疾人文化建设,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生活,根据中国残联、文化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的通知》[残联发〔2015〕10号]要求,省残联、省文化厅决定,2015年6月—8月在全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提出的进一步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为依据,繁荣广大基层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坚持眼睛向下,在近几年开展残疾人文化月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依托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就近、就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提高残疾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推动残疾人群众文化和特殊艺术加快发展。
  二、活动组织
  残疾人文化季由各级残联与文化部门共同组织。活动主要形式是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以及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因地制宜组织残疾人就近、就便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各项基层残疾人文体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乡镇文化站、村社文化室、农家书屋、乡村体育健身工程等阵地举办文化知识讲座、读书演讲比赛、康复知识咨询、健身技能辅导、趣味运动会等适合残疾人广泛参与、深受残疾人欢迎的文体活动;组织各种棋类比赛、乒乓球、羽毛球、轮椅太极拳、轮椅柔力球、钓鱼等群众基础深厚、符合残疾人特点的活动,并组成较为固定的团队,定期举办活动,使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成为残疾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各种文艺演出活动。结合今年举办的第三届全省特教学校学生艺术汇演活动,组织本地残疾人艺术团(队)走进社区和乡村,走进残疾人福利企业、特教学校,开展文艺演出;鼓励和吸收在文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残疾人参与各项公共文艺演出活动;各地文工团、说唱团、歌舞团、曲艺团等文艺团体可组织各类艺术讲座,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养。
  (三)开展各种展览展示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联、省残联联合举办的“中国梦•我的梦•自强梦”—全省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作品巡展活动将在5-7月份进行,各地要结合本次全省巡展活动充分利用展览馆、文化馆、美术馆、社区文化中心和公园、广场等公共文化场所,联合或自主举办当地残疾人书法、绘画、摄影、集邮、手工艺品(如剪纸、编织、雕刻等)展览或现场才艺展示活动;在各种大型艺术展览、展示活动中,要吸收残疾人创作的艺术作品,鼓励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种公共文化艺术展示活动。
  (四)组织电影展映活动。协调电影发行和放映机构举办残疾人电影专场,协调电视台影视频道举办残疾人题材电影展映,组织志愿者为盲人讲电影或组织盲人电影专场。
  (五)推进文化助残志愿活动。组织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的学生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与残疾人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协调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开展公益助残行动,加强对残疾人的文化服务,努力满足残疾人文化需求。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残疾人文化季活动既是残疾人“同步小康”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又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州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残疾人文化季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省残联“六代会”要求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加大投入、精心实施。
  (二)深入基层,活跃群众。残疾人文化季活动要坚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残疾人,重在方便残疾人参与,重在扩大覆盖面,重在活动的常态化、经常性。要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把有限的资源和项目放到乡镇和街道文化站、村社文化活动中心,吸引更多的基层残疾人参与,使残疾人参与文化活动成为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新常态,真正让残疾人进得来、融进去、能受益。
  (三)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各市、州要把开展基层社区、乡镇残疾人文体活动作为文化季的重要阵地,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扩大残疾人参与的覆盖面;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题活动,做到有计划安排、有专人负责、有活动保证,让残疾人乐于参与、方便参与、在参与中受益。
  (四)整合资源,巩固品牌。各市、州残联和文化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注重挖掘和利用现有文化资源,鼓励、吸纳残疾人广泛参与,将残疾人文化季这一品牌活动,按照定期与日常、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下去。
  (五)加强交流,拓展活动。各市、州要注重突出文化交流,充分借助各自的文化优势,加强地区间残疾人文化交流,不断丰富形式和内容,使文化季活动成为残疾人参与更多活动、施展才华的舞台。
  (六)展示风采,做好宣传。各市州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及时报道文化季活动,宣传残疾人乐观向上、自强自立的精神,进一步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市州分别于2015年6月15日、9月30日前将本地残疾人文化季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省残联宣文处。
联系人:姜奕昕
电  话:0931-8414362,18189503717
QQ  群:  362255313
传  真:0931-885718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 残 联                                  省文化厅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