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我的平安梦”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3.09.2014  21:19

  各市州、甘肃矿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各市州教育局、团委,省综治委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宣传展示全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平安创建在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凝聚各方面共识和力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我的平安梦”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紧紧围绕“中国梦·平安福”这一主题,以人民群众的所见所闻、亲历平安甘肃建设中的感受为重点进行创作,作品既可以反映对“平安梦”的认知、感受和愿景,又可以反映创建守护平安中发挥正能量、作出有益贡献的人和事,也可以反映基层平安创建给社会和谐带来的新元素、为维护社会稳定带来的新气象,还可以反映对平安甘肃建设的期望和要求。

  二、征文对象

  广泛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征文,分三个组别:政法综治组,主要为各级政法机关和综治各成员单位干部职工;学生组,主要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社会各界组,主要为关注或参与平安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文体裁和要求

  体裁不限,以散文、诗歌、随笔、评论、杂文、纪实为佳,字数控制在4000字以内。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新颖、结构合理,实事求是、言之有理、论之有据,语言规范、文字精炼、叙述生动,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杜撰或抄袭、剽窃他人文章。

  四、活动组织

  征文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共同主办。各市州、甘肃矿区党委政法委、综治办,各市州教育局、团委,甘肃法制报社、甘肃长安网等协办。征文活动办公室设在省综治办一处,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省直各单位来稿由省综治办收集、汇总、审核,各市州负责做好本地区范围内征文初评、汇总和推荐上报工作。

  五、报送方式

  1、每位作者投稿时须填写作品信息表(见附件1)。同时,精心提炼文章的观点或感悟,形成100字左右的“作品概要”附在作品开头和登记表中,便于传播和交流。

  2、作品文字稿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

  3、省直各单位将投稿作品和参评个人信息表直接发至专用投稿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至征文活动办公室。

  4、各市州组织初评后,由市州综治办统一将推荐参评作品及作品信息表按规定发至专用投稿邮箱,同时将纸质版寄至征文活动办公室。每个市州原则上推荐作品数量不得少于27篇,其中政法综治组、学生组、社会各界组三个组别各推荐9篇,并按初评结果排名先后顺序,填写推荐目录(见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1份(电子版发至专用邮箱),同时推荐1个优秀组织单位。

  专用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省委政法委综治一处;邮编:730030。寄送时信封上请注明“我的平安梦”征文。

  联系人:王贺丰

  联系电话:0931-8288294 18189680083

  六、评奖程序

  成立征文活动评审委员会,由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省委政法委机关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级政法各部门研究室主任,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领导、专家,省文联知名作家等组成。来稿收集齐全后,征文活动办公室组织开展复评,筛选确定适量优秀作品,送交评委会进行终评。

  政法综治组来稿作品由省综治办牵头,联合省直有关部门终评,评委由省委政法委机关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级政法各部门研究室主任等担任。

  学生组来稿作品由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组织终评,评委由省委政法委机关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省教育厅、团省委有关领导、专家担任。

  社会各界组来稿作品由省综治办组织终评,评委由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省文联知名作家等担任。

  各市州可参照省上的组织形式,做好本地区征文及初评推荐工作。

  七、时间安排

  1、动员阶段:9月初,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下发通知,对活动作统一动员部署。

  2、征文阶段:9-10月,各地、各部门组织征文。10月底,省直各单位完成投稿工作;各市州完成本地区初评工作并将推荐作品上报征文活动办公室。

  3、评审阶段:11月上、中旬,征文活动办公室对征文作品进行审核、复评;11月下旬,评委会对征文作品进行终评。

  4、展示阶段:12月份,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和展示。协调《甘肃法制报》、《甘肃长安网》等有关媒体公布获奖名单,开设专栏刊播获奖作品;组织专门力量整理编撰优秀作品文集。

  八、奖项设置

  征文活动设一等奖9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60名(其中政法综治组、学生组、社会各界组分别设立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10名,三等奖各20名),设优秀组织奖6名,并为获奖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奖品和证书。

  九、其他事宜

  1、组织开展“我的平安梦”主题征文活动是深入推进平安甘肃建设,提高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共创平安、共享和谐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征文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努力扩大征文活动的影响力。要全面动员鼓励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报送稿件中其作品要占有一定比例。

  2、各市州政法委、综治办要切实抓好当地征文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活动结束后要向省综治办报送组织情况专题报告。

  3、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享有对本次活动全部参评作品的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及网络发表权、其他出版权;参评者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凡参与本次征文活动的人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项规定。

  4、本次征文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

   1、甘肃省“我的平安梦”主题征文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

   2、甘肃省“我的平安梦”主题征文活动各市州推荐作品目录

  中共甘肃省委政法委员会

  甘肃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教育厅

  共青团甘肃省委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