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查办分批次分对象扎实组织开展全面入户调查阶段普查业务培训工作

11.09.2018  12:32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甘政办〔2018〕33号)要求,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地方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普查技术骨干人员深入掌握普查报表制度业务知识,打好全面入户调查和各地自行组织培训工作基础。省普查办于8月27日至9月9日期间,分批次分对象举办了四期全省普查业务培训班,共计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技术骨干736人。具体为:

8月27日至31日,省普查办在兰州市举办了全省污染源普查技术骨干培训班。重点对前期上报确定的省、市、县3级污染源普查技术骨及师资人员175人进行了全面培训。系统讲解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5类源报表制度与技术规定,介绍了报表选择和数据填报流程,进一步明确数据填报要求和数据审核以及入户调查方法等。

9月3日至9日,省普查办在武威市举办了两期全省污染源普查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业务骨干培训班。重点对市、县两级和大型工业企业所在乡镇级的普查指导员与普查指导员中的401名业务骨干人员进行了全面培训。重点讲解了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5类源报表制度与技术规定,介绍了报表选择和数据填报流程,进一步明确数据填报要求和数据审核以及入户调查方法等。

9月5日至7日,普查办在兰州市举办了全省重点排污大型工业企业污染源普查业务技术人员培训班。主要是根据工业污染源报表填报内容和指标多、填报任务量大、难度较高等实际情况,在全省化工、钢铁、机械、电子、石化行业范围内选取了160家重点排污大型工业企业,并组织对各企业确定负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环保业务技术人员160人进行了重点培训,系统介绍工业污染源报表制度与技术规定,详细解读报表选择和数据填报流程,明确数据填报要求和数据审核以及入户调查方法,并具体安排了工业源报表试填报工作。

在省普查办组织开展技术骨干普查业务培训的同时,各市州普查办也正在相继组织市、县、乡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报表制度》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的业务培训班。以切实保障入户调查阶段普查业务和技术培训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