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继续组织召开甘肃省环保地方标准复审会议
16.11.2016 15:02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根据甘肃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标领组办发[2016]9号)要求, 厅科技处继11月4日组织对我省两项环保地方标准进行复审后,11月8日再次针对《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DB 62/T 2575-2015)和《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DB 62/T 2576-2015)两项地方标准,邀请省质监局、甘肃省机动车质检中心、兰州市环保局、兰州军鼎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复审委员会,继续进行复审。会议听取了标准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说明,通过认真讨论审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在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DB 62/T 2575-2015)和《在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及排放限值》(DB 62/T 2576-2015)两项甘肃省地方标准的制定实施,适合甘肃省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依据充分,技术路线合理,可操作性强,填补了我省机动车环保检测相关标准的空白,为我省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有效规范和引导了全省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作业实施,对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改善空气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复审结果为标准继续有效。
省环保厅科技标准处将按照《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将结果报省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科技标准处 陈黎明 供稿)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6.11.2016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