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红古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联系会

30.07.2014  04:56

   中国甘肃网7月29日讯 (通讯员 张松盛) 7月24日,红古院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联系会,区委副书记李荣、区纪委书记张学永、区政法委书记张海滨以及红古区七个乡镇、街道、十四个涉农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区检察院党组成员、专委、各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区委副书记李荣作了重要讲话,他首先传达了区委常委会及区委书记韩显明同志对区检察院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的有关指示精神,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求七个乡镇、街道和十四个涉农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这既是践行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一,也是检察机关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项重大举措,其目的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涉农项目的顺利进行,惠农强农资金的合理使用。各单位、部门要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二是要求区检察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专项行动把农村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查处与促进“三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延伸监督触角,通过专项行动,促使有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从而共同打造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新平台,为全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困难群众脱贫致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三是要求参会单位要与区检察院密切配合,从办公阵地、人员等各个方面创造条件,摸清全区涉农项目、资金情况,理清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为检察机关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详实依据和切入点。

  红古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晓波在会上发言,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是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腐败工作部署的一项重要举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得到省委高度重视,希望各乡镇、街道、涉农单位、部门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利契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确定联络机制等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二是强化各项措施,突出重点。因为此次专项行动覆盖面广、涉及单位多,我院已经在七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检察室”,选聘了“检察助理员”,在三十四个村建立了“检察联络站”并选聘了“检察联络员”,下一步我院将在各涉农单位、部门建立“检察联络室”,并选聘“特约监督员”,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协助我院开展涉农部门联络室的工作。通过检察联络室、检察室、检察联络站的规范化建设,把“两室一站”建成检察干警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把土地征用、社会保障、涉农惠民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领域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深入分析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三是建立机构,相互配合。在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过程中,我院将在各乡镇、街道及各涉农单位、部门建立相应机构,并选聘联络员与我院检察人员相互联系。希望各涉农单位、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干部及联络员要加强与我院检察联络室、检察室、检察联络站负责人的联系,深入实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农民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把开展专项行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项内容,为全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