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组织指导组指导各社会组织开展流动党员摸底排查

15.08.2016  22:02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精神,进一步抓好社会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根据《全省社会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日前,省社会组织指导组下发通知,要求开展对全省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排查工作。

    《通知》指出,社会组织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一项重要课题。全省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广大社会组织党员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在“学”和“做”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但是,由于社会组织党员兼职多,特别是其流动党员普遍存在着去向难掌握、关系难转移、管理难落实、学教难组织和作用难发挥等“五难”问题,与中央和省委提出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要做到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各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州)民政局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角度出发,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确保摸底排查工作扎实开展,为进一步抓好社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好基础。

    《通知》要求,省级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州)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摸底排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搞好动员部署,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要针对社会组织流动党员流动性大、组织关系较为复杂的情况,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严谨细致、真摸实报,是什么情况报什么情况,有多少报多少,确保排查数据真实准确。省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要结合排查情况,探索建立“省属社会组织流动党员驿站”,实行“兜底”保障,为流动党员提供党员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移等方面的知识咨询,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定期听取流动党员的合理诉求,协调解决流动党员的实际困难,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

    《通知》明确了排查范围、排查重点和职责分工等。

                                                    (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处  梁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