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合督查组对陇南市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督查

09.04.2015  10:53

3月23日至31日,省环保厅、林业厅、农牧厅组织联合督查组在市、县区环保相关部门陪同下,对全市辖区内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目前,全市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区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8个,总面积为3407.2平方公里。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看管人员及周围群众、现场勘查、卫星定位、查阅资料、询问笔录等方式,对各自然保护区逐一进行详查。重点检查各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旅游开发、修建高档住宅、资源利用等项目;已建成项目是否依法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并严格落实了有关保护、恢复和补偿措施;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非法开垦、狩猎、砍伐、开采、挖沙等行为;自然保护区审批手续是否完善,管理机构是否能够正常运行。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保护区机构、人员不落实,严重制约保护区建设;二是保护区区划不合理、不规范,严重制约地方经济发展,影响保护区管理;三是个别保护区内存在零星建设项目。针对查出的问题,检查组提出各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限期整改完善,及时消除对自然保护区的影响。

这次督查,进一步掌握了全市自然保护区环境管理现状,强化了各相关管理机构的生态保护意识。检查组强调,今后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力度。加强项目管理,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对核心区及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实验区内的建设项目严格审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安全;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对于各种破坏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陇南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