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二巡视组向武山甘谷秦安张家川反馈巡视情况

02.11.2015  10:29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在今年省委第二轮常规巡视中,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张家川县进行了巡视,并于近日向四县反馈了巡视情况。

  巡视组指出,武山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乡镇、部门的主要领导认识不明确,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有些班子成员缺乏责任意识和自觉意识。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领导干部监督力度不大,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执纪问责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反映多,有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指定施工单位的现象;一些项目推进迟滞、效率不高。在教育、卫生等领域,存在虚报套取补贴、违规收费、虚开发票等问题。一些村干部在退耕还林、灾后重建、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等惠农政策的落实中,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在招商引资、项目争取等方面缺乏持续的强力措施,在发展富民产业和培育财源方面下的功夫还不够大。有些机关工作人员作风疲沓、消极懒政,责任心不强、宗旨意识淡薄、敬业精神不强。一些职能部门、乡镇站所监管工作不够到位,服务意识不强。城市环境卫生差,重建设、轻管理。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个别乡镇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重大事项不经党委会议研究。选拔任用干部的视野不宽,一些乡镇、部门班子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有些村班子年龄偏大,带富致富能力偏弱。

  巡视组指出,甘谷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有些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落实上流于形式。一些乡镇、部门的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不会办案的问题突出;纪检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有的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一些未纳入招标范围的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有的向不具备资质的公司发包工程;一些工程存在未批先建、手续不全、无审批文号等问题。个别部门违规大额支付现金,有的固定资产不入账,有的招待费超标,有的往来款长期挂账,有的挤占专项资金,有的应缴未缴预算外收入。一些干部在供热、道路、河堤等工程项目建设中,违反财经纪律,失职渎职;教育、卫生领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村干部相互串通、共同违纪作案。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在抓工作落实上还不适应新常态,有些干部抓工作前紧后松,只注重安排部署,不下功夫跟踪落实;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工作上,扑下身子抓落实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作为,有的不敢担当,有的不作为、作风漂浮,个别人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重大决策公开不够,听取意见不充分。一些乡镇、部门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问题突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亟须改进和加强,有些村班子软弱涣散,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力量不足。

  巡视组指出,秦安县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乡镇、部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主动,一些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不具体,停留在一般化要求上。查办案件力度不大,部分乡镇和部门纪检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纪检干部兼职现象比较普遍。相关财经制度不够完善,管事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肃,存在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隐瞒预算收入,土地经营收支、社会抚养费征缴等会计核算不规范等现象。项目资金相对集中的个别部门单位由于监管不严,违反财经纪律;个别干部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教育、卫生系统有的单位存在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吃拿卡要问题;惠农政策落实中一些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个别领导干部调研工作不深不细,工作作风漂浮;违规发放福利、违规用车、超标准接待、大办婚丧事等违规现象没有完全遏制。一些部门领导干事创业劲头不足,有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有的部门服务意识不强,一些项目进展缓慢。县城综合管理滞后,重建设轻管理;一些工作中一抓到底的韧劲不足;对农村思想道德教育有所放松,抓得不紧。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科级领导干部岗位空缺问题突出。部门领导干部整体年龄偏大,活力不足。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不足,“三方面”干部配备使用力度不大。村级组织建设薄弱,对村干部培训不够及时,监管不够到位。

  巡视组指出,张家川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一些乡镇和部门对主体责任的落实不深入、不扎实;有的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措施不具体,存在层层递减、逐级弱化的现象。执纪问责的能力不强,“三转”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执纪监督存在空白点和薄弱点。工程建设领域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监督管理滞后。有些部门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有的滞留挪用专项资金,有的不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有的超限额超范围使用资金,有的对报账发票审核把关不严。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处于易发多发态势。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有些干部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疲沓,思想懈怠,工作劲头不足;一些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怕负责任。对老城区交通混乱、市场无序、乱停乱放、乱摆摊点、乱修乱建等问题整治不力。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些重要问题、重点项目决策中,事前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不够。对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规定执行不够严格。干部任用的视野还不够开阔,轮岗交流缓慢不畅,影响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和工作积极性。(记者吕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