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中心组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17.09.2014  17:58

        9月12日,兰州市院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相关内容,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华风对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全体成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岐山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节选,全文学习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同时,向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检委会专职委员、党支部书记以及纪检组长、监察处长发放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华风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中央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有关精神,逐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落实。对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华风检察长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首先要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这是前提。其次要在抓落实方面做好表率,这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二是层层明确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层层细化分解,明确落实到人,这是市院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手段和工作创新。今后,要按照《工作手册》,层层落实好“一岗双责”。三是要以《工作手册》为考核依据,严格考核,科学考核。四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决不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