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两年我省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1000余户

26.08.2015  11:10

  8月2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根据省国税局通报,营改增两年来,我省国税部门管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34676户,试点纳税人月均增加1000余户,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37.56亿元。

  截至2015年7月31日,我省国税部门管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3467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794户,占比14%;小规模纳税人29882户,占比86%。改革试点以来,新增试点纳税人户数增长迅速,目前纳入国税管理的试点纳税人总户数比地税部门交接的10064户增长了2.4倍以上,月均增加1000余户。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37.56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26.29亿元,小规模纳税人11.27亿元。从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我省试点以来,已累计减税14.49亿元,占同期国税收入的0.9%。试点总体减税面达到98%。

  据介绍,我省营改增试点运行无论从税源分布、还是税收收入结构方面都呈现出分布不平衡、相对集中的特点。我省行业税源“一业独大,四子行业占比逾七成”。88%的试点纳税人分布在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其他陆路运输服务和有形动产租赁等四个子行业集中了72%的试点纳税人。试点以来,累计新增试点纳税人28015户(含注销户数),占试点纳税人总数近八成。试点纳税人逐步增加。从试点之初的9621户,到2013年12月的15649户,到2014年12月的27355户,到2015年7月的34676户,剔除地税部门交接户数的影响,月均增加试点纳税人105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