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统一考试的EMBA,能提升培养质量吗?

06.04.2016  11:40

    2014年6月,国务院学位办明确,自2016年起,除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外,其他类别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然而,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却提出,从2017年起,EMBA将统一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畴,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由教育部划定统一分数线,培养院校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自主录取。前后对比,细微之处耐人寻味。

    EMBA作为硕士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型,是截至目前唯一一个不需要通过全国统一组织招生考试的“自留地”。究其历史形成原因,当与EMBA的设置初衷有关。EMBA招生对象主要是政府、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这一群体的突出特征是位高权重、管理经验丰富、知识水平普遍较高、经济实力雄厚。曾经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这些特征一度被视为生源中的佼佼者,毕业后也自然成为学校引以为傲的“VIP校友”,当初采取有别于其他普通类型的招考选拔方式也是被大众所认可的。

    然而,缺失了招生计划的“刚性”限制,失掉了统一考试的“分数”标准,加之“高官高管”群体人员坐拥雄厚的“社会关系资本”,EMBA招生过程中涌动着人情、关系、权力以及一些利益相关者的各种操作空间和隐蔽交易,并最终引致了教育腐败、招生作弊、混文凭、“宽进宽出”等一系列教育与社会问题。

    此外,EMBA也渐渐被贴上了“特权尊贵”标签。对社会大众考生而言,对EMBA自然会心生艳羡之情,自觉给以“特权尊贵”之惯性认同,但显然这是一种弥散在社会心理的不健康的“仰视”与“关注”。倘若任其长久固化存在,既不符合教育公平理念和教育生态观,又不利于激发其他专业学位类型在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方面的内生动力。

    众所周知,高等学校研究生招生选拔过程中有着“确保质量”的原则,高等教育现代治理体系也要求高校须进一步增强研究生招生的质量意识和人才培养责任感。因此,将EMBA项目纳入全国统一考试,既确保了人才选拔的“纯度”,又改变了既往EMBA招生复试只是走过场的“怪现状”。最终,使得复试具有了实质性内容,也通过复试对考生素质进行全面评价和深度考查。与此同时,高校也可以在更大范围内优中选优,更重视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创新意识的考核。当然,还营造出了EMBA考生群体间良好的学术竞争环境和考试竞技状态,以“唤醒”这些优秀的高级管理人员把目标投向更高远,“生发”出主动学习理论、实践求知的外在动力,“契合”了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人才储备需要。

    虽然这次调整仅仅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冰山一角”,但透过这一现象,可以解读国家系统思维、综合推进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倡导建立公正透明的EMBA招生工作体系,有效监督与信息公开工作,以有效克服业已存在如“缴费即可免试入学”、“通过中介机构异地办校外班”等“过度招生自由”现象,以提高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信力,增强招生录取的透明度和考生的信息对称性需求。并借以推动高校在招生环节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事实上,纳入统一考试并单独划定分数线具有相当强的约束力,但过度的“约束”容易成为一种“束缚”,甚至可能会演绎为实际上的“公共牧地”,没有人真正为“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承担责任、付出努力。研究生人才选拔有其独特的个性化特征,尤其对于高级管理者这样的优秀生源对象,高校应基于考生利益和学校选拔人才需求出台灵活多样的分数线执行办法。坦白讲,是否适合将EMBA招生纳入统一考试有待进一步的实践检验并回应,但能否在此基础上做出一些针对该项目招生特点的改革设想是需要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重点检视的。从国内外研究生招考实践分析,建议可由国家每年组织1-2次统一考试或资格考试,其报名和考试均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考试合格者发给“全国EMBA硕士研究生统考合格证书”,并规定证书1-3年有效期,考生可持统考合格证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参加全国任何一个研究生招生单位组织的招生专业复试。

    尽管此举表面看上去收紧了“招生自主权”,实质上也意在通过坚持考试多样化与多元化、多维度评价选拔相结合,置于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大背景下予以考察研究和检验检视,鼓励高校进行一些有益的招生制度改革的探索,方可真正很好回应为何突然将“EMBA纳入统一考试”这一政策举措!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