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正风肃纪———访陇南康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蒙艳琴
原标题:凝心聚力 正风肃纪———访康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蒙艳琴
康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勇于担当,切实履职,严管队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效明显。近日,记者就如何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采访了康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蒙艳琴。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
蒙艳琴: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聚焦中心任务,承担起监督责任。一是牵好龙头,当好助手。牵住县委落实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挥好拳头,抓好案件查办。重点查处一批十八大以来仍然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三是盯好苗头,抓好作风建设。针对作风方面表现最集中、群众反映最强烈、阻碍发展最突出的人情风、赌博风、吃喝风、收送礼风、吃拿卡要风、走读风问题开展重点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四是治好源头,抓好教育监督。继续深化廉政教育,构建廉政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优化发展环境。县纪委除了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出好主意、当好参谋,还要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
记者:康县纪委是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
蒙艳琴:今年以来,康县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工作重心、工作力量、主要精力转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一是转变监督方式,采取明察暗访、廉政约谈、挂牌监督、网络问政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成立了3个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督查专班,对“四风”问题开展机动性、高频率的明察暗访,已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人;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约谈。二是改进行政监察方式,采取行政纪律处分、行政问责、倒查追责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在加强能力素质建设上,县纪委对相关工作实行一月一考评、一月一通报;定期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从严规范纪检干部行为,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纪纠风权、涉案款物扣押权等五种权力的规范与监督。
结合县情,我们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县委制定了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办法和实施意见,对工作进行了细化量化。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了要求。二是加强党纪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集中开展了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并与79名新任科级干部签订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创建了康县纪委微博、微信平台,转发和原创各类纪检监察信息210条。三是加强作风督查。在乡镇、县直单位及饭店、休闲场所开展明查暗访4次。纠正了2名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和2个单位人均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建立了信访件评估机制,有效整合了办案力量,保证了查办案件质量。2014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县、乡、村干部违纪违规案例3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的14人,辞退4人,问责19人,通报批评30人。五是加强执纪监督力量。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积极加强班子建设,建立健全综合考评体系。对县纪委内设科室及县内各级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了调整,真正实现了聚焦主责主业。
总的来说,今年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为康县加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营造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坚持把监督重点放在“问题上”,始终保持“人心向背、生死存亡”的忧患,紧扣“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坚守责任担当,努力将纪检监察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记者 刘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