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院联合五部门制定纪要 “十项举措”助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09.09.2019  17:41

      近日,白银市院召开了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会议邀请了白银市水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参加座谈,并就行政公益诉讼理念、信息共享、工作措施、协商制度等方面达成共识,印发了《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从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携手促进“绿色发展”等十个方面作出规定,为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十项举措”一是确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以诉前检察建议及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帮助和督促行政机关查漏补缺、改进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实现共赢的良好局面。二是提出服务绿色发展理念。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在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的工作安排部署,与有关行政机关同心同向、相互协作,共同促进“绿色发展”,实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三是建立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形成与行政机关就执法情况和公益诉讼线索定期交流会商和研判机制,由检察机关召集,每年至少会商一次,确有需要的,可随时召开。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可以联合组织举办相关业务培训,或在单方培训时互相邀请参加,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四是畅通信息交流共享渠道。确定专门联络机构和具体联络人员,定期、不定期通报情况,逐步实现生态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相关信息实时共享。五是确立协同办案机制。检察机关可邀请行政机关业务骨干参与案件办理,在调查取证、鉴定评估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行政机关可根据办案需要,向检察机关提出办案协作、法律咨询等需求,检察机关应依法予以支持。六是对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提出明确要求。检察建议的制发,要以行政机关法定职责、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依据,以行政机关的履职情况、法律的适用情况及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为标准,并对检察建议的准确性、落实的可操作性进行认真考量。发出检察建议前,可以听取被建议单位意见,慎重制发检察建议,保证检察建议的精准性、实效性。七是明确强化检察建议落实措施。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回复并进行整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回复整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行政机关由于客观原因,整改落实期限较长的,应当制定整改计划;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整改落实难度较大的,检察机关可以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圆桌会议,会商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八是明确现场宣告送达的程序。检察建议以现场宣告送达的,应当协商被建议单位同意,现场宣告时充分听取被建议单位负责人意见,并进行示证、说理,必要时,可以邀请第三方人员参加。九是明确协助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机关对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向检察机关进行通报。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以提供法律咨询、督促申请等方式予以支持,同步履行非诉执行监督职责。十是明确对侵权人的责任追究。对行政机关已经履职,侵权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检察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可以对侵权人进行司法约谈,督促侵权人履行义务;侵权人拒不履行义务且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条件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权人涉嫌犯罪的,指导和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及时移送侦查机关处理。

留住青山绿水 保障舌尖安全——天水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天水市检察机关聚焦“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的目标,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新亮点,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全力开展各类专项活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为建设幸福美丽新天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截至8月底,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7件,立案14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8件,层报11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通过监督整改,恢复耕地36.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