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启动

18.03.2019  22:22

3月18日,为期五天的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启动,让信访举报窗口离群众更近。

据了解,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为“六类受理、三不受理”。(字板)

其中,六类受理为:一、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二、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三、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四、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五、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六、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等六类信访举报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三不受理:一、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范围的。三、仅列举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对上述三类反映事项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目前,我省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打造“网络、电话、来信、来访”为一体的信访举报受理模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鼓励实名举报,提倡网络举报,避免越级举报,反对多头举报”,举报人应当依法、有序、如实举报。各级纪委监委将对信访举报事项严格保密。

省纪委监委还公布了举报渠道:(字版)

网络举报  http:gansu.12388.gov.cn;

电话举报  (0931)12388

甘肃台报道。

记者:王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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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思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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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李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