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院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准则》《条例》考试

11.04.2016  15:33

      为进一步促进兰州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人员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增强党规党纪意识和执纪问责能力,3月30日,兰州市院根据省院要求,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了《准则》《条例》知识考试。
      此次考试由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命题,省院监察处统一阅卷,考试成绩将在本系统内予以公布,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将组织补考。兰州市院高度重视此次考试,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包括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敬庆萍在内的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全体人员共26人参加了考试。
      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以来,全市两级院纪检监察机构带头学习宣传“两项法规”,采取集中培训、交流研讨、汇编资料、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引导全体纪检监察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熟知熟记党纪条规,切实把党规党纪的要求刻印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这次考试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识领会,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