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涉农惠民政策典型问题

10.09.2014  17:25

人民网兰州9月10日电   据甘肃廉政网消息:近日,平凉市纪委对8起违反涉农惠民政策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静宁县灵芝乡水流村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3年,水流村党支部书记樊学勤、村委会主任何永明,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231元,将5476元胡支乱花,用于村社干部餐饮消费、发放年货及村级接待费用等。静宁县纪委给予何永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樊学勤党内警告处分。

2、静宁县新店乡新店村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2002年,新店村党支部书记张文峰、原村委会主任张进良利用职务之便,各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0亩、套取补助资金31000元。静宁县纪委分别给予张文峰、张进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3、静宁县司桥乡上马村抽取低保资金问题。 2011年至2013年,上马村支部书记杨荣荣、村文书佟学义抽取他人名下低保资金7320元,用于村上招待费、运输费等开支。静宁县纪委分别给予杨荣荣、佟学义党内警告处分。

4、静宁县雷大乡合岘村骗取低保资金问题。 合岘村党支部书记程万余、村委会主任张连雄、村文书任军以亲属名义领取低保资金12176元。静宁县纪委分别给予程万余、张连雄、任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5、静宁县原安乡苏赵村套取退耕还林资金截留粮补问题。 1999年至2013年,苏赵村先后套取退耕还林资金22. 8074万元,截留两补资金2. 34216万元;用于维修村社道路、招待费和村社干部福利费等各类支出23.533948万元;村党支部书记辛志有、村委会主任赵振峰、村文书吕宏光三人利用职务之便每人分得福利1000元,用于购买手机。另外,2010年和2012年,村上将原任3名村干部全家确定为低保对象,每户领取低保6000元。静宁县纪委给予辛志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赵振峰、吕宏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泾川县荔堡镇大寨村截留挪用救灾资金问题。 2013年,该村在发放自然灾害救济款工作中,截留民政救灾资金2700元,用于村级果园管理开支。力自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泾川县荔堡镇党委给予力自成党内警告处分,对该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

7、灵台县蒲窝乡宁子村苟永祥冒领国家危改资金问题。 2012年,该村党支部书记苟永祥以其妻名义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500元。灵台县纪委给予苟永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冒领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上缴县财政。

8、灵台县独店镇吊街村违反规定支付招待费问题。 2010年以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栓奎、原村委会主任郭双信任职期间,违反规定支付招待费69403.6元。灵台县纪委分别给予郭栓奎、郭双信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