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通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31.01.2016  11:30

  中国兰州网1月31日消息 省纪委1月29日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分别是:武威市古浪县民权乡红旗村党支部书记纪占成违规发放低保金等问题。2013年11月至2015年5月,红旗村路东组安排村民挂名享受低保并违规收回低保金共54630元,其中用于支付集体机井资源费和集体果园浇水人工费600元,其余低保金在组内平均发放;2015年7月,红旗村将不符合条件的5户农户确定为贫困户。纪占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白银市景泰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杨宜和套取财政资金问题。2015年春节前,景泰县红十字会在“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慰问活动中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1.2万元用于公务支出。杨宜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天水市甘谷县礼辛乡杨家湾村党支部原书记马琥寅骗取危房改造项目资金问题。2012年,马琥寅给自己开具特困证明申报危房改造项目,在无危房、也没有修建新房的情况下,提供虚假资料通过验收,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6万元。马琥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庆阳市镇原县三岔镇周庄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柳军锋工作失职问题。周家庄村在2015年低保审核、评定过程中,未严格执行国家低保政策,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低保评定不准确,导致5户14人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2552元。柳军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陇南市徽县泥阳镇林业站站长兼镇退耕办主任罗钢峰、成庄村张庄社社长张世明违纪违规问题。2007年至2015年期间,罗钢峰滥用职权,违反有关规定协助张世明为该社集体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挂在其他农户名下并多次变更,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4343元,其中张世明从虚挂农户处收回5038元用于村社开支,其余19305元长期滞留在虚挂农户存折中;2010年,张世明将该社48亩林地私自登记在自己名下申报林权证书,领取2011年至2015年度国家公益林补助2016元。罗钢峰、张世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资金予以收缴。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1月31日讯(记者吕宝林)记者从省纪委获悉,张掖市纪委近日通报了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分别是:甘州区沙井镇古城村原出纳刘自仁职务侵占问题。刘自仁在经手发放农户玉米制种款时,多扣群众农资款10830.85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刘自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追缴村委会账户。

  甘州区长安镇万家墩村出纳王兴全职务侵占问题。王兴全在村小康楼修建账户以资金监管服务费名义重复报支银行资金托管费1.56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王兴全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侵占资金已全部追缴。

  肃南县祁丰藏族乡红山村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红山村村委会原主任索进军将本村迁出村民郝瑛所承包3049亩草场违规流转给本村村民郝岩东,致使村集体利益受损,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村党支部原书记郝存辉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索进军、郝存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高台县巷道镇利沟村党支部书记杨如海、村委会主任蔡国奇违规收费、虚报冒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问题。杨如海、蔡国奇利用职务之便,以17户困难群众的名义申报冬春生活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0000元,杨如海和蔡国奇每人分得3000元,给其他2名村干部每人发放2000元。2015年11月,杨如海、蔡国奇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虚报冒领救助资金收缴县财政。

  山丹县陈户镇岸头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岸头村挪用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2万元、危旧房改造补助资金33581元,用于村务开支和基础设施建设。2015年12月,岸头村党支部书记陈敬、村委会主任杜宏、村文书陈正安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丹县清泉镇双桥村村委会主任张建民收入不入账问题。张建民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市分公司占用土地补偿款10000元未记入镇经管站账户,交由村文书保管。2015年11月,张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丹县陈户镇周坑村党支部书记周全春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周全春将人行张掖分行联村联户帮扶资金23000元未缴入镇经管站统一账户管理,直接用于村办公室装修、门面地坪硬化等支出。2015年11月,周全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