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纪委迅速传达贯彻中央纪委“三转”研讨班精神
5月21日,甘肃省纪委召开常委会议,迅速传达学习5月19日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题研讨班精神,重点传达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和陈文清同志在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贯彻落实研讨班精神作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主持会议,省纪委常委、省纪委机关副地级以上干部及各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纪委这次研讨班既是对“三转”实践的阶段性总结,也是对深化“三转”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更是中央纪委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理念思路上的提升和方式方法上的转变,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三中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聚焦主业提质增效的有力举措。王岐山同志的讲话,深刻阐述了“三转”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明确提出了下一步的聚焦重点和着力方向,并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寄予了殷切期望,讲话简明扼要、思想深刻,是一次深入人心的思想动员和生动务实的业务辅导,为我们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对“三转”重要意义的认识到位。要及时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研讨班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地认识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到新的高度,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应时而动,提出并带头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是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提出来的,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战略重点、布局、思路调整的重要一环,对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务求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具体工作实际中去,以更加自觉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深入地推动我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的核心就是要抓住一个关键、强化两个传导、夯实一个保障。抓住一个关键,即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轻装”。在继续抓好省纪委机关议事协调机构再压缩再精减的基础上,加强对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压缩工作的具体督促指导,确保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轻装”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二是“聚力”。抓紧启动省纪委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并对全省市县两级的内设机构改革进行通盘谋划、总体设计,强化上下级机关内设机构的协调和衔接,使职能进一步向中心任务和主业主责聚焦。同时,参照中央纪委做法,对调整转变后的内设机构进行职能的优化设置,进一步明确各纪检监察室的工作对象和业务范围,把职能由传统的只负责案件检查向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深化。三是“深监”。将工作重心进行下沉,由过去被动的按线索进行点对点的初核和查办案件,向主动深入到联系地区和部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既掌握重点岗位、重点领域人和事的情况,又全面掌握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情况。四是“立制”。按照不同部门和内设机构的职能划分,建立责任分解、考核和倒查追究机制,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强化两个传导,即压力和责任层层传导、信息和信号及时传导。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抓好对各级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压力传导,要坚持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制度、省纪委副书记联系指导市州纪委和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派驻机构工作制度、约谈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省直派驻纪检组长制度、定期通报案件查办和党风政风监督情况制度、案件线索处理情况抽查制度,并重点推进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一环接着一环扣紧责任,一级带着一级落实责任,解决好责任层层衰减的问题。二是要继续抓好对广大党员干部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的压力传导,要充分发挥甘肃廉政网的作用,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向社会公布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并及时通过“曝光台”对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通报,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继续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并督促市州和省直部门做好此项工作,形成常态机制;要做好纪律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掌握、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三是继续抓好向社会公众的信息传导,要继续加大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人民群众了解、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夯实一个保障,即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严格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管理和监督,要在继续抓好《甘肃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作风建设承诺活动跟踪落实的基础上,扎实做好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和年度考核工作,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好职尽好责。同时做好对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信访举报工作,切实做到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坚决防止“灯下黑”。二是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动态化管理,严把“入口关”,充实纪检监察特别是执纪办案工作力量,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三是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在坚持和落实好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干部讲坛、执纪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考试等措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专业培训、集中轮训、岗位锻炼、以岗代训力度,不断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着力提升党性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务求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干部队伍。(供稿 甘肃省纪委办公厅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