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纪委监察局“四项”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2014年以来,合水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案件查办工作。截止到年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79件(次),初核案件线索69件,其中立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4人。
一是明确办案重点。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二是强化办案意识。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提出对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在办案中严格落实“两为主”制度,委局主要领导先后12次向市纪委汇报请示案件查办工作,先后7次向县委常委会汇报纪检监察工作,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办案工作,争取支持、协调解决一些委局难以解决的问题,从而营造一个好的办案环境。
三是增强办案手段。对委局及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县纪委案件监察室设立专门台账,进行跟踪督办,随时掌握案件进展,协助解决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基层办案,采取领导当面交办、跟踪督办、协调指导、协审案件等四项措施,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充分挖掘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体效能。凡乡镇纪委遇有重大案件或比较棘手的案件,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办案力量查处,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办案的整体效能。县纪委还通过召开由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的乡镇办案工作协调会,帮助乡镇纪委克服在查处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全方位支持乡镇纪委的办案工作,同时还积极为乡镇纪委提供案件线索,交办查处案件任务。做到文明办案、安全办案,基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
四是完善办案机制。加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和实名举报快速回复制度;加强案件的监督管理,实行重要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制度和案件督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依靠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执纪办案工作责任制,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近年来,旗纪委构建新的查办案件工作格局,推行了全员办案制。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组织、监察、审计、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了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案情通报制度、违纪违法款物追缴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优势,集中了办案力量,提高了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认真落实案件调研报告、案件剖析报告、整改落实报告的“一案三报告”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